4月1日,愚人节,成都装修网告诉您,你爱的某鳝鱼面关门了。这可不是玩笑!
近年来,底楼变餐馆,小区“住改商“的现象频频出现。过去两年,成都餐饮行业投诉工作站就接到多起有关在居民楼开设的餐厅造成的包括油烟、噪声、废水等污染的投诉。
居民举报
某鳝鱼面关门
从早期蓥华寺街的“苍蝇馆子”,到2014年迁至东安南路附近的一栋居民楼内,一碗麻辣鲜香的鳝鱼面成为众多食客追逐的美味。
记者了解到,某鳝鱼面由张远成创立,在成都开了十多年,是有名的“苍蝇馆子”。因为面条价格较贵,一碗鳝鱼面售价38元、松茸炖鸡面售价85元,又被网友称为“面条中的爱马仕”。
3月31日,是某鳝鱼面营业的最后一天。谈及关店的原因,老板张承灵告诉记者,“我和妻子是失业人员,当时在办事处备了案,按照失业人员灵活再就业开了家庭作坊。但由于是在住宅楼里,所以办不到营业执照。”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部门收到了居民的举报,我也去说明了情况。”张承灵坦言,“为了社区和谐,我们也不做钉子户,所以打算关门迁址,在附近找一个合规的铺面。”
行业观点
住改商造成监管困难
某鳝鱼面仅是小区遭遇住改商的个案。来自成都餐饮行业投诉工作站的消息显示,2015、2016年都接到多起有关在居民楼开设的餐厅造成的包括油烟、噪声、废水等污染的投诉。
“由于餐饮业发展的历史原因,现在许多餐饮业经营场不仅紧邻居民住宅,甚至位于居民楼内。”成都餐饮同业公会秘书长袁小然表示,“这一方面给小区带来了油烟、噪声、废水等污染;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对电梯、楼道等公共设施使用的不便。”
袁小然直言,从行业的角度,这类住改商是被不认可的。“由于这类餐馆难以办理营业执照,无证经营会带来诸如食品安全等诸多风险,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保障,也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因此,坚决支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此类餐厅。”
不过,袁小然也指出,在此对其中“有特色的,有一定经营能力的私房菜”希望能够找寻到适合自身经营特色的店面,合法经营。这样既有助于餐饮单位自身的发展,也有助于规范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
律师说法
住改商需审核同意
对于在居民楼内开餐馆,律师表示,这主要看房屋性质。“如果是住宅,需经过多数业主同意。相反,如果是商用,则不需经业主同意。”《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同时,成都装修网了解到,《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