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针对这项政策的批评,更像是表达对现实的绝望,“预备中产阶层”,因为房价的问题,认为自己失去了“转正”的机会。
从多个角度考虑,政策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但一个普惠政策,实施起来却有门槛,确实要考虑公平性的问题。
“建议改成出生之前就缴存,这样下一代比较踏实”,批评者主要是对现实不满
在5大省会城市,首次针对大学生这一群体,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时,收到的反馈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批评。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类是“建议改成出生之前就缴存,这样下一代比较踏实。”
这一类批评,更像是对现实的不满和绝望。“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这一句诉诸情感、诉诸抽象的“家”的歌词,在当今中国,具有非比寻常的现实意义。
房子成了不少当代中国青年焦虑的源头
自去年9月,某大城市房价又一轮疯涨后,年轻人长吁短叹就没消停过。尤其是刚毕业的年轻人和正在就读的大学生,他们看不到留在某个城市的希望,不相信凭借个人努力能改变“晚出生几年”的现实。北京大学新闻学硕士卢南峰发明了一个概念,叫做“预备中产阶层”。其特征是,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985、211毕业生),在大众媒体时代掌握知识和话语权,却没有相应的经济支撑(焦点在房产)的青年群体,他们对中产阶层生活方式进行模仿,对大资本控制展现批判精神,对底层表达仪式性同情。
而现在,这些“预备中产”,因为房价的问题,认为自己失去了“转正”的机会。他们认为,即使从大学就开始缴存公积金,我就能买得起房了?这项政策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父母拿得出这笔钱吗?
但这项政策,仔细看并没有太大问题
如果抛去心理层面的焦虑,仔细分析这项政策,发现它并非如大家想象中的那么不靠谱。
其一,这是一个完全自愿的行为。所谓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实就是大学生父母帮他们缴存,在每个月的生活费负担之外,再提供一笔资金。有钱的交,没钱的不交。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强调,“主要鼓励有收入来源的在汉高校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如硕士生、博士生和有创业收入的大学生等。”当然,这可能只是一个说辞,在校大学生就算有收入,大多数也是微不足道的,还是要靠父母。
其二,每个城市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在赶人,有的在留人。这5个省会城市,属于留人之列。以武汉为例,有一个“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计划”,帮助留汉就业创业大学生解决“住有所居”
问题。在校大学生在读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后可以直接接续,即使就业后暂时没有能力购房,在租住基本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时,也可用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支付房租。待其购买刚性自住房时,租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可贷额度计算,这确实算是不错的优惠条件。
各个城市的策略不同,有些是想留住年轻人
注意,鼓励在校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沈阳曾提出的“大学生零首付买房”不同,后者是慌不择路,以去库存为第一目的。零首付对于房企和第三方来讲,风险非常大,因为没有任何来自购房者的承诺。
其三,“要是我刚上大学时,就在这个城市买一套房,现在....”这种幻想,很多年轻人都有过。大学在读时就缴纳住房公积金,无疑会加快买房进程。对于已经想清楚今后落脚点,明确有购房意愿的人来说,早出手已经被证明是不错的选择。不必总说“国外年轻人都很迟买房”,即使这是一个事实陈述,也无法证明“是早买好,还是迟买好?”可以看见的是,国内早买房的人,都暗暗庆幸自己已经“上车”。
毋庸讳言,能用公积金贷款非常重要。2016年,北京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1073亿元,涉及11.4万套住房,占北京市住宅成交套数的32%。以这次5个省会城市之一的成都为例,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而5年以上商业贷款利率为4.9%。以贷款50万元(等额本息),20年还清为例:选择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2836元;选择商业贷款,月均还款3272元,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每月可少还400多元。
其四,现在,或许可以用另一些维度来思考“啃老”这件事。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批评啃老的,尤其是4个老人把毕生积蓄凑出来,给年轻夫妻付首付。这事儿听起来有点残酷。但结合更残酷的现实,被“啃老”的资金,如果用于购房,在过去这些年,对整个家庭而言,是不是资产增值的最快途径?这到底是不孝,还是孝?
现在年轻人买首套房,很难找到不靠父母支持的案例。能帮的都在帮,帮不了的也没办法。大学生在读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加重父母的负担,只是把负担前移。另外,也不要总说国外年轻人买房不啃老。据英国一家抵押贷款机构访问20至45岁人士的一项调查显示,63%的购房者从父母那里寻求了资金帮助。
当然,任何一项好政策,都得考虑到公平性问题
对于想买房且有能力(包括父母有能力)买房的年轻人,提前缴交住房公积金,对他们肯定是件好事,但一项政策它面向的是社会全体,让一部分条件已经相对好的人,更容易实现买房愿望,对其他人是不是不公平呢?
客观来说,确实是这样。为了实现某个目标(留住大学生),而给予优惠条件(可以提前缴纳住房公积金),但这个利好看似普惠,却有门槛。这就导致,拿不到优惠条件的年轻人,觉得被损害了,而他们或许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这也是目前很多政策存在的一个通病。从反例来看也一样,比如,由于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限制,促使了假离婚现象的发生。有关部门在打击假离婚时,规定离婚1年后才有效(购房不受限制)。这确实堵住了所谓假离婚买房的现象,但问题是那些真离婚怎么办?他们的购房需求是不是就可以被忽视?
在打击假离婚时,误伤了真离婚怎么办?
成都装修网认为,这就要求,任何一个公共政策出台,一定要有配套的、细化的补充措施,被误伤的人,被损害的人,都应该从中找到“补偿感”。当然,这是理想状态,至少,应该把目标定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