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农村住房并实际居住,能否办理入户及房产证转移?成都装修网了解到,近日,网友李先生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这一问题,官方已进行了回复。
10月27日,大邑县房产管理局对此作出回复。回复表示,按照成国土资发[2016]136号文件之13.3.8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发生转移的证明;
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6、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那么李先生是否能办理房产证转移及入户?对此,“问政四川”记者致电咨询了大邑县房产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记者从该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购买当地农村住房,若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买方户籍所在地必须在本生产队,也就是说外地人购买并不能办理;第二、当事人在以前如果申请或拥有过宅基土地,则也不能再申请。“农村宅基地买卖有严格限制。成都装修网了解到,城里人不能买农村房屋或宅基地,外市人购买也是不允许的。”他表示,按照李先生的条件,并不符合办理该农村房屋产权转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