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小编来到上述开发商处了解情况,开发商领导出差,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做不到主”。
业主:房屋地板少了钢筋,要求开发商赔偿9万元
从外地来蓉做生意的李泽林于2013年在新都大丰街道“欣茂·大峰景”小区购买了一套80余平方米的房子,总价53万元。
今年夏天,房屋开始装修,但当装修工人准备安装水电设备时却发现,水管被安装进了客厅地板往下10厘米左右的地方。
“国家规定水管是在地板表层2厘米处敷设。”李泽林在查看水管时,才发现总共12厘米左右厚的地板,向下挖了5.3厘米左右才挖到钢筋。“水管埋深了都可以走外面重新敷设,但挖了5.3厘米才看到钢筋,这就是大事了!”李泽林说,他在查询住宅建筑方面的法规时了解到,楼层地板的钢筋分为上下层,上层埋深应为2厘米左右,“这个埋了5.3厘米,说明里面只有一层钢筋!”
由于再往下凿就可能凿穿地板,李泽林不敢再证实下面是否还有钢筋,9月中旬,给新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打了电话进行投诉,并要求开发商赔偿9万元作为改造和将来维护的费用。
质监站:房屋确有3处问题,已要求施工方限期修复
成都市新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李泽林的投诉后,工作人员带着仪器到李泽林家进行了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向李泽林出示了《建筑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调解)监督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
11月2日,小编看到了这份《意见书》,上面标注的“现场检查情况”为:1、室内地平平整度误差超过规范要求(实测误差4.5厘米);2、板局部保护层厚度达到5.3厘米(现浇板负弯矩钢筋);3、水管暗敷位置不准确。
“的确是有问题,除了卧室地板高低不平和水管敷设位置不准确外,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现浇板负弯矩钢筋下沉。”新都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此次投诉检测的监督员赵矛告诉我们:“地板下面的钢筋叫负弯矩钢筋,按规定应敷设在地板向下2厘米左右,但实际情况是超了3厘米多”。赵矛等人在《意见书》内明确了处理意见:“由施工单位出具处理方案并按方案进行修复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整改完成反馈日期为10月15日。
开发商:地板不平可以凿平,其他的“不影响使用”
截至11月2日,超过整改完成反馈日期已经半个月,但李泽林反映的问题仍然没能处理好。
11月2日下午4点左右,小编来到李泽林所购买楼盘开发商“四川省遂宁市欣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犀浦的办公点,楼门口保安核实小编身份后表示,“领导出差了”。
小编希望通过其他负责人联系上该公司领导,保安将小编领进办公室,找到一位被他称为“经理”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拒绝透露姓名,先自称“后勤人员”,后又改口“办公室工作人员”,他将李泽林的情况作简单登记后表示,“等领导回来再汇报”。李泽林再三强调,已经过了《意见书》要求的处理时间半个月了,对方才提供了一位王姓“销售经理”的手机号,“这个楼盘是他在负责销售,你们找他问一下”。
随后,小编试图电话联系“王经理”,但截至发稿时,对方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小编又拨打了代表建设单位在《意见书》上签字的魏周友的电话,魏周友承认了“地板不平”的问题,称“可以给李泽林凿平”。“负弯矩钢筋确实下沉,但这是因为当时在浇筑时,夯土机器放在那里,长时间震动造成下沉的,不会影响使用。”魏周友说,“还有水管的问题,也不影响使用”。
至于李泽林提出的9万元赔偿费用,他表示:“要求太过分了,公司又不是造钱的。再说,我也做不到主”。最后,他说:“等领导回来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