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装修网了解到,《措施》允许将现有住房按有关规定改造后出租,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另外,对包括房屋租赁企业在内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关于公积金
公安部门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签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公积金、义务 、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全额提取
如何提取:
依照现有管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 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金额:
若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若是承租商品住房的,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可提取公积金额度不能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也不能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还不能超过“提取限额”。)
提取限额标准(划重点)
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关于居住地
“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明确提到, 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居住地接受义务 。
从成都市
局了解到,所谓“居住地”,主要是指进城务工人员所办理的居住证所在的区县,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在其居住证所属区县,由 管理部门统筹义务 的
安排。
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收到《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通知书》。
关于交税
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措施》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落实住房租赁有关的 税政策:
对包括房屋租赁企业在内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税;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 税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 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税。成都装修网了解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