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指2014年12月31日止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待保障对象。
据成都装修网了解到,本批次登记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制度后的首次登记,本批次登记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制度后的首次登记,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由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保障对象无需自行登记。
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有两种登记方式:网络登记、窗口登记。
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的优先配租对象必须采取窗口登记方式。优先配租对象办理窗口登记时,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具体房源信息可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进入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查看。
网络登记时间
4月2日9:00至5月29日17:00
窗口登记时间
4月2日至5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