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装修网了解到,在青羊区有位业主被小区保安打伤了。这并不是什么物管与业主之间的不合,起因其实就是因为两块钱的开门费。但是事后两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加上小区没有监控,并不能明显拍出事情的真相,现在已经备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冲突:因小区半夜收开门费2元
18日下午,邱先生仍躺在成都第三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医院诊断其颅脑外伤、左侧耳颞部皮肤裂伤。“已经花了1600元了。”邱先生说。打伤他的,是成都青羊区东二道街74号小区门卫林先生。
在还原整个冲突时,双方均称是因为两块钱的开门费。
18日晚,邱先生和朋友聚会,席间喝了两瓶啤酒。凌晨两点左右,邱先生和朋友一前一后地回到租住的74号小区。“当时我走在最前面,门卫就让我给进门费。”邱先生说,因为他当时身上没带钱,就没有给。之后,双方就发生了冲突,邱先生被打伤,头部血流不止,随后送往医院。
论理:却理不清谁先动手
18日下午,提起这场冲突,邱先生和林先生均称对方无理。
邱先生说,门卫找他要钱时,他说走在后面的朋友帮他给钱。但门卫不理,他又提及之前进门给了5元,但并未找零,门卫仍不买账,随后就爆发了冲突。“他先推了我一下,我推了回来,然后他就进门拿了一把铁榔头把我打伤了。”
但林先生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林先生说,他起来开门后,邱先生就坐在他门前的椅子上,找他要两块钱的开门费,他一直骂骂咧咧。“我见他是酒鬼,也没理他,后来又推了我一把。”林先生说,争执之下,他还冲到门卫室打了我一拳,我才抄起门后的木块打的他,“我打伤他确实是我不对,但一个巴掌拍不响,他先动的手,而且也没用铁榔头,是一根木块。”
纠结:小区半夜收开门费该不该按人头收
引发这场冲突的,是两块钱的开门费。
邱先生在附近饭店打工,租住在由老板统一帮租的房子。但因为经常忙到很晚,回家休息成了头疼的问题。为此,饭店老板曾找到门卫林先生,双方商量后达成协议,老板每个月出两百元包月,每晚12点和凌晨3点过各开一次门。这期间,员工无需支付开门费。
但如果不是在这两次开门时间,员工因私要进小区,就得和小区业主一样,每个人交两块钱的开门费。“我就不理解了,为什么要按人头算,这明显不合理。”邱先生说。对此,林先生则称,按人头收费两元,这都是经院委会和居委会同意了的。
律师说法:小区半夜收开门费应约定在先
针对此事,律师说大多数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中都包含了24小时开门的服务,即使在深夜,门卫也有义务和责任帮业主开门。但一些老旧小区,可能没有物业,仅仅是聘请了门卫或者保安,在这种情况下,门卫或者保安也要得到居委会、业委会的同意,并签订协议对费用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收取开门费就不合理。”
所以针对小区半夜收开门费成都装修网认为,合不合理应该先看自己小区跟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这项内容。同时也建议业主跟保安之间应该多多相互沟通、互相体谅。不要因为这些小事而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反倒会造成更大的损失。